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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时间:2018-07-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平武县地处四川盆地西北,县境总面积5974平方公里,全县总人口18.6万人,有藏、羌、回等十三个少数民族,系少数民族比照县,省级贫困县。县境内森林覆盖率达74%,有王朗、雪宝顶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享有“天下大熊猫第一县”之美誉。平武县人民检察院位于县城龙安镇冀安西路38号。
平武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对平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对平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平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依法向平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确定的工作方针,部署和完成检察工作任务;
(四)负责对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局等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工作;
(五)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执行机关的刑罚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县人民法院未发生法律效力或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七)受理单位或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八)对检察环节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指导;
(九)负责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查复核工作;
(十)负责全院的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书记员和司法警察工作;
(十一)协助地方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管理和考核县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本院的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县人民检察院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县人民检察院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十四)负责县人民检察院的对外交流,开展司法协助和跨区域案件的协查工作;
(十五)负责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目前,平武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我院现有
中央政法专项编制27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