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动态
平武县检察院:提供“订单式法治服务” 打造检校合作旗舰版
时间:2023-11-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未成年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促进平武县人民检察院和平武县教育和体育局、各中小学校的良性互动,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建立良好的检校协作共建机制,11月6日,平武县人民检察院与平武县教育和体育局会签《检校协作共建法治进校园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并成立“检察+学校”联络员工作机制,提供“订单式法治服务”,打造检校合作旗舰版,共同推动辖区校园安全的系统施治、溯源治理。

明确工作原则及任务目标《方案》强调,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未成年人司法内在规律,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充分履职,加强与学校的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各方保护力量,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建立常态化法治进校园工作机制。《意见》规定,县检察院按照县教体局的统一安排做好检察长、检察院班子成员、骨干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常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利用“开学第一课”“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普法宣传周”等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实现法治进校园活动全覆盖。选聘“小小熊猫未士”作为校园法治观察员,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在校园内开展法治宣传、涉未成年人案件线索收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建立日常联络和联席会议制度。《意见》规定,县检察院和县教体局分别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日常信息互通联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工作协同,联席会议内容由双方会商决定,主要为互相通报相关工作部署、工作情况、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对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对策,共同研究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等。

建立优秀教师资源库和订单式法治服务。《意见》要求,县检察院针对不同阶段未成年人及教师等不同法治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专业法治教育课程,优化课程设置,突出对未成年人保护和教师职工法治思维、法治能力、法治责任等方面的提升和拓展。县教体局建立优质教师资源库,引入教师资源参与未成年人帮教、亲职教育、被害人心理疏导等工作,切实推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检察监督。深化检校协作回应社会需求,为全县法治校园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建立县检察院、县教体局协作共建机制,为各学校常态化开展“订单式”法治服务,实现普法教育常态化、普法内容订单化、普法资源共享化、普法服务个性化,进一步提升检察履职能力,为未成年人红色健康成长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