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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资案件“庭进”校园 共护美丽生态家园
时间:2024-04-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16日,平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史某某、孙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一案,在平武县坝子乡中心小学校园里公开审理,我院承办检察官依法出庭支持公诉,70余名该校师生“零距离”感受庭审现场。

本案中,被告人孙某某、史某某在2019年至2022年间,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进行狩猎,非法猎捕1只毛冠鹿、2只野猪。猎捕的野生动物价值1万元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法庭进行当庭宣判,判处史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判处孙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庭审中,公诉人阐述了本案的社会危害性及启示,教育引导参加庭审旁听的同学们积极向父母长辈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参与保护野生动物行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次“零距离”与庭审接触,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将遵纪守法,做美丽生态家园的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