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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人民检察院英烈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1-05-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烈士陵墓保护     长效机制

【要旨】

加强类案监督和源头治理,建立英烈权益保护协作配合长效机制,为防控同类侵害危险提供依据。

【基本案情】

平武县响岩烈士陵园,始建于1972年,座落于响岩镇涪江村247国道旁,属于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为了纪念1970年至1978年期间在平武进行国防工程建设筑路工作中英勇牺牲的13名烈士以及1950年“626土匪暴动”中被杀害的平武籍烈士李国甫而修建的,2014年,平武县民政局对响岩烈士墓群进行了恢复性建设。

曾福兴烈士墓,修建于1996年,是中共平武县委、平武县人民政府为了纪念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雄模范、革命烈士曾福兴而建,烈士墓座落于平武县龙安镇北山公园,属于单体零散烈士墓。

上述烈士纪念设施是平武县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载体,是寄托哀思、传承爱国精神的重要场所。现响岩烈士陵园内存在杂草丛生、落叶堆积、彩色碑文淡化。曾福兴烈士公墓墓地围栏倒塌,影响了烈士纪念设施为公民纪念、瞻仰、悼念功能的发挥。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1年3月,平武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英烈权益保护专项行动,发现辖区内多处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不善、损毁严重,经层报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开展立案调查。承办人员通过前往现场实地勘察、调阅烈士档案以及陵园、公墓建设相关材料,收集固定相关证据。

层报至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后,2021年4月7日依法向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认真履职做好对烈士陵墓及纪念设施日常管理工作。

构建英烈权益全方位保护格局,2021年4月20日,平武县人民检察院与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充分发挥各自工作职能,联合签署了关于切实加强工作协作配合共同促进英雄烈士权益保护的实施意见(试行)》,厘清英烈权益保护监管机关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形成保护合力。

【典型意义】

烈士陵墓不同于一般的公墓,它是历史的见证,是全社会共有的宝贵精神财富,具有特殊社会价值。开展英烈权益保护专项行动,是对公益诉讼新领域的积极探索,该案是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英烈权益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案件办理梳理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烈士遗属抚恤金发放等关涉英烈权益保护的多项工作,就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与相关行政监管机关共商解决之策,建立长效协作配合机制,用实际行动切实维护英雄烈士权益这一重大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