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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大宇(徐某某)申诉案
时间:2018-07-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1月16日,平武县旧堡乡双泉村村民徐大宇到本院来访。反映其不服平武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其与同村村民李华香人身损害纠纷判决,要求本院启动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控申部门受理后,转民行科处理,并跟踪案件办理进程。因该案平武县人民法院所作判决现已生效,被告人徐大宇无新的证据证明一审判决有误,且在平武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并未提出上诉,故民行部门答复不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