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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张一作出逮捕决定
时间:2020-01-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绵阳燃气集团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董事长、总经理张一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绵阳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平武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平武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张一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