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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人民检察院多举措着力提升公益诉讼监督能力
时间:2021-03-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平武县人民检察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以监督为抓手,以检察建议为手段,将公益诉讼工作与守护绿水青山、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建设等有机结合,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健康发展。

一、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内部协调配合。始终坚持把公益诉讼检察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通过召开党组会、专题会等形式提高认识、统筹部署,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增强工作组织领导。加强内部资源整合,制订了《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发挥一体化优势,形成以第二检察部为主导,相关业务部门积极配合的有力工作格局。二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人大的工作支持,逐步营造开展工作有利外部环境。2018年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年在两次向县人大专题汇报的基础上,争取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全市首个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将公益诉讼检察纳入县级目标绩效考核,赢得了党委政府、人大、行政机关和社会各界对公益诉讼检察的理解支持,逐步营造了工作开展有利的外部环境。三是加强与具体行业行政机关的衔接工作机制建设,打通各领域监督渠道。牵头会签《关于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相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的派驻检察室,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开展。

二、结合区位实际,突出工作重点

紧密结合平武县属于生态环境大的县情实际,狠抓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办理,积极为蓝天绿水保卫攻坚战提供优质检察服务。一是加强对生态环境、林草、自然资源等行政机关的履职监督,以野生动物和森林资源保护、土地利用、水污染治理、固体垃圾整治等为重点,不断加大办案力度,近三年办理涉及相关问题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件,有效扼制了涪江流域随意倾倒垃圾、排放污水,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盗伐滥伐林木犯罪频发等问题。二是以实际解决问题为着力点,把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作为首选的监督方式,牢固树立“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目的”的公益诉讼价值目标,努力实现精准监督与高效监督相结合。三是积极构建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保障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2020年与青川县院、甘肃省文县院以及三地对应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等六家单位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大熊猫国家公园跨区域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涉大熊猫国家公园跨区域联动保护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以法治手段保护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保护等的强大合力。

三、回应群众关切,主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坚持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摆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聚焦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公益保护问题,确保公益诉讼办案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积极主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一是全力开展国有财产保护。2018年提起了全市首例法院当庭宣判的行政公益诉讼案,追缴人防费共计600余万元。2020年办理了国有财产保护案件4件,督促行政机关追收土地出让金、人防费案、养老低保金金100余万元。二是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积极履职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17年至今,先后办理了网络食品销售、流动小摊贩监管、生猪屠宰、农贸超市食品销售等涉及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严格督促相关问题整改到位。三是积极主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通过积极参与违规别墅整治、长江十年禁渔、非法采砂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积极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出谋划策,当好法治参谋,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四、多举措提升业务能力,注重长远发展

高度重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队伍能力提升,不断加强部门人员和力量配备,组建固定的公益诉讼办案组,配强办案检察官,配优办案组成员。在办案件的同时,有针对性的开展线索发掘、调查核实、案件汇报、文书写作等综合能力业务培训,坚持以案促学,促使部门干警在办案中不断总结提升。同时通过认真参加高检院等组织的网络培训、上级院以案代训业务培训、加强个案研讨、类案研究,及时撰写典型案例、调研文章、经验总结材料等认真总结办案经验,形成边学习边办案边总结的良性工作机制,全方位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能力,为工作持续开展提供强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