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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听证进藏乡 “小案”精办护生态
时间:2023-05-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平武县泗耳藏族乡里来了一群“特殊”客人,县人大代表、律师、检察机关承办人、司法所工作人员、村支部书记和村民代表等围坐在一起,为的是一场“深山藏乡里”的现场检察听证会。

平武县泗耳藏族乡位于绵阳西北部,地处岷山主峰雪宝顶东南一隅,距离县城240余公里,乡境内藏、羌、回等少数民族占40%以上,幅员面积548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85%以上,是川西北地区生态植被保存最完整的地区之一。

进藏寨,“带案下乡”公开听证

“听证会大多在检察院机关里举行,为了让群众近距离感受公平正义,让‘小案’不‘小办’,切实释放司法温度,今天我们来到藏寨现场举行这场特殊的‘听证会’。”平武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琳堤在听证会开场时说道。

2022年6月前后,犯罪嫌疑人邓某某为种植中药材,未经许可私自砍伐树木。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在明知该林木为未经许可滥伐所得的情况下,予以收购。邓某某、高某某的行为分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涉嫌滥伐林木罪和非法收购滥伐林木罪。

为让藏乡群众“零距离”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办案过程,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将检察机关的不起诉权置于“阳光之下”,便有了这次“带案下乡”的公开听证会。

听民意,“小案”不“小办”

“我们办的是案子,也是他们的人生,对于我们这是“小案”,但对他们一家来说却是天大的事。”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平武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刘斌认为,该案不应简单办理,便来到案发地开展社会调查。

“邓某某家条件比较困难,种植中药材等经济作物是家里唯一经济来源。”当地村支书告诉检察官,邓某某、高某某一直勤劳本分,也没有劣迹前科,事后他们主动补植了树苗,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他们人都很好,平时在村里也和善。我们也不知道砍点树种药材,也会犯法……”村里的一位老人对承办检察官说道。

护民生,释放司法温度

听证会前,承办检察官与听证员爬山涉水1个多小时,到毁林现场,对当事人补植复绿情况进行了现场勘察,实地评估修复效果,确保生态修复落到实处。

听证会上,听证员经过讨论一致认为,邓某某、高某某的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社会危害性较小,且通过补植复绿的方式弥补了部分损失,建议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理。

经过多方走访和综合考量,在充分采纳听证员意见的情况下,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情节轻微,主动对被破坏林地进行了补植复绿,且当事人无前科劣迹又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担任法治宣传员、公益观察员、检察联络员,承诺履行“三员”职责。结合以上情况,承办检察官当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现场宣告了不起诉决定书。

“听证+普法”,美丽家园法治护航

山区群众对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认识不足,认为“靠山吃山”砍几棵树、抓几只鸟不是犯罪,为让大家认识到一时疏忽的行为也可能涉嫌犯罪。听证会结束后,召集旁听群众在现场还开展了“保护森林资源、共建美丽家园”生态法治宣传坝坝会,通过“以案释法”,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破坏生态环境案例警示村里人,让大家“沉浸式”学法,在家门口接受了一堂生动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治课。

一次现场听证,一场案发地普法。平武县检察院通过现场“听证+普法”的方式,让涉案人员在落实生态修复之余,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宣传、主动补植复绿、参与生态巡查等公益服务,再加上当地政府、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及其负责人进行跟踪监督,真正实现了办一案带一片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近年来,平武县检察院坚持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刑事检察作用,保护平武绿水青山常在。坚持既“治罪”也“治理”,在相对不起诉案件办理中,探索“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不起诉+三员”机制,深入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办好每一件“小案”。组建新时代“背篼剧团”法治文艺“青”骑兵,既办案,又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促进民族地区和谐稳定与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