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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三”工作法助推民族团结进步谱写检察工作新篇章
时间:2022-06-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四个三”工作法助推民族团结进步

   谱写检察工作新篇章

 

    平武处于绵阳北部,位于四川盆地西北部,位居涪江上游,属少数民族比照县,辖6镇14乡,其中羌族乡4个,藏族乡8个,少数民族人口约4万余人。近年来,平武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保护促进民族团结、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和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把为少数民族办实事、推进民族普法、化解民族矛盾等纳入检察工作全过程,呈现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检察工作同频共振、互促共进的良好局面。

    一、做到“三个到位”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一是思想保障到位。自开展创建工作以来,平武县人民检察院以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创建促进检察工作发展,以检察工作发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长远发展理念,树立“一盘棋”思想,在全院上下形成了人心齐聚、劲头卯足、精神充沛、热情高涨的创建氛围。

    二是组织保障到位。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院重点工作谋划开展,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格局。

    三是机制保障到位。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制定《平武县人民检察院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责任清晰,分工细化,对创建活动的开展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部署、有成效。

    二、落实“三个坚持”夯实民族团结进步根基

    一是坚持宣传教育,筑牢意识根基。利用全院大会、党组会、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突出以党建为引领,以精神文明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重要抓手,推进理论武装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常态化,邀请县委统战部领导到院实地调研指导,在思想上不断筑牢检察干警民族团结意识。同时,强化法治宣传力度,紧密围绕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中实际需要,科学选取素材,精心翻译制作,充分运用身边案例,就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犯罪和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酒驾醉驾等常见违法犯罪现象,进行释案说理,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树立法律意识,远离法律雷区。

    二是坚持典型培养,发挥榜样力量。把增进民族团结进步作为一项重要标准与评选优秀检察官、先进党员、优秀公务员等评选表彰工作和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开展“熊猫检察之星”评选活动,选树工作先进典型。发挥典型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干警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是坚持互帮互助,创建民族团结大家庭。全院41名藏、羌、汉各族干警始终秉持“互帮互助,团结友爱”精神,通过以老带新“传帮带”,增进干警之间交流,形成良性互动关系。在检察文化建设中构筑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厚植各族干警爱家乡、爱民族、爱祖国的情怀,传承民族优秀文化、提升民族文化自信、增强民族认同感。组织开展演讲比赛、文艺活动等形式,营造团结向上的氛围,引导教育广大干警珍视民族团结,将民族团结进步融入每一起检察办案之中。

    三、立足三个重点”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稳定

    一是重点围绕中心大局工作。开展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以来,前后帮扶两个民族乡镇,五个村,145户贫困户,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和帮扶措施,做到精准施策,助力少数民族群众脱贫攻坚,帮扶贫困户全部稳固脱贫。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后,继续深入帮扶联系旧堡羌族乡村社开展实地调研、走访、慰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二是重点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完善“四大检察”法律监督体系,提前介入疑难复杂案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依法追诉漏罪漏犯。建立与行政机关监督配合机制,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加大刑事审判监督,积极维护审判权威。制定《平武县少数民族地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对127名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入矫和解教活动开展同步监督。开展民事审判专项监督、民事和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等活动,有效地维护了县域民族团结稳定。

    三是重点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等工作制度,及时化解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严密防范和妥善处置影响民族团结的群体性事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修复社会关系,用检察力量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加大对少数民族群众、特殊群体的救助力度。近三年来,共办理涉及少数民族司法救助案4件,救助金额0.8万元。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大力推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少数民族群众代表等参加、监督检察办案,借力借智释法说理、定分止争。建立协调、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落实到具体的办案工作中,以实际行动维护民族团结,开展矛盾纠纷、法律政策宣讲、群防群治等办实事工作38件次。

四、依托“三个品牌”丰富民族团结进步载体

一是依托未检品牌,厚植民族团结沃土。秉持永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永伴未成年人红色成长工作理念,升级打造熊猫未士·闪闪红星未检品牌,建立熊猫未士·闪闪红星未检工作室,组建熊猫未士·闪闪红星未检团队。构建检察+N”综合保护模式,建成全市首个村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聘任省人大代表、白马文化艺术团团长嘎尼早为品牌宣介大使,开设藏汉双语小课堂,录制“藏汉双语课件”;设立熊猫姐姐未爱热线;组建红润熊猫·法护成长红色精神、法治思想宣讲团,牵手平南红军小学羌族小学生,未成年人红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法治教育有效融合,推动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的社会氛围和良好风尚,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红色成长保驾护航。

二是依托公益诉讼品牌,深化司法为民服务。打造熊猫家园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建立熊猫家园·青山涪水工作室,创建“熊猫家园”检益团队,设立“熊猫公益在线”,拓宽群众公益监督、举报渠道,检民携手共护公益。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整治“垃圾山”“臭水河”,守护人民群众赖以生存的绿水青山。围绕食品药品领域,开展食药安全检察行专项法律监督行动,督促行政机关开展行业专项整治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围绕红色英烈保护开展革命烈士纪念设施专项监督,捍卫英烈荣誉和尊严,在全民族中弘扬和传承革命烈士精神。围绕白马藏族、羌族、回族等民族文化遗产、民族村落、民族建筑保护,聚力保护民族文物文化遗产、护佑民族文化根脉。

三是依托党建品牌,共谱团结和谐音符。秉持司法为民的使命情怀,打造“党徽映检徽·检心连民心”熊猫检察党建品牌,建立新时代“背篼剧团”熊猫检察法治文艺宣传队,结合检察工作,创作民族舞蹈、普法短剧、民族歌曲等文艺普法作品,到乡镇、村社、社区等各族群众中以文艺表演的形式,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法治、宣传民族宗教政策。通过送法下乡在各族群众中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助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用心用情用力增进民族团结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