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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7年预算情况的说明
时间:2018-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平武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7年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8.50万元,与2016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因公务用车改革,我院未保留一般公务用车,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

  附表:1.《平武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2.《平武县人民检察院2017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预算表》

                  2017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