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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人民检察院 “七五”普法工作总结
时间:2020-1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6年至2020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院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的原则,全面贯彻《平武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为推进普法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我院“七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夯实普法责任。

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院政治部负责日常工作,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平武县人民检察院“七五”普法规划》,并按年度制定了普法工作计划。明确了“七五”普法的目标和任务,按照统一领导、分层负责、逐级落实的原则,将普法工作细化,分解到各部门、责任到各部门,纳入目标责任制和干警考核内容,形成了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为全院“七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增强法律素养,提高普法能力。

狠抓干警的业务培训和学历教育,着力提高全院干警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一是认真总结了“六五”普法工作经验,将往年普法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进行交流,供各部门“七五”普法借鉴参考。二是把“学法用法”与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有机融合,通过参加高检院网络培训、普法考试、网络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强化干警对党内法规和最新法律条文、司法解释的学习,提高干警学法兴趣和执法普法能力;三是利用党组会会前学法、中心组专题学法、“机关夜校”“平武检察讲堂”干警讲授相关法律知识,全方位开展学法工作。通过学习与工作的良性互动,加深全院干警的法学理论功底,使执法理念得到更新,普法工作水平明显提高。

三、立足检察职能,强化以案释法。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将办理的案件作为以案释法的切入点,融入检察办案的每一个环节。一是在法律文书说理中“以案释法”。利用检察法律文书种类多、用途多发放面广的优势,在强化不起诉决定书、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公诉意见书等法律文书说理上下功夫。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等展开严格规范的说理论证。充分阐述作出决定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时检察法律文书成为普通公民可以用来学习的法律教材。不断提高检察官说理能力,为有效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对不起诉案件现场宣告中“以案释法”。通过集中对不起诉案件当事人进行现场宣告不起诉书,向在场人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阐述作出不起诉理由根据,坚持一案一说理,使参与人现场受到法制教育。共开展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   场次,提高办案透明度,增强了司法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三是在庭审说理过程中“以案释法”。在庭审过程中,组织相关人员旁听庭审过程。注重公诉意见书的说理性,既有案件事实的归纳、法理的阐述,又将犯罪根源的分析和法治宣传带入其中,在彰显法治,震慑犯罪的同时,容情于理,强化犯罪预防,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围绕工作大局,开展普法宣传。

围绕精准普法,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突出做好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学法用法教育,由点带面,全面提升普法效果。抓好定期法治宣传,提高法治宣传效果。积极发挥普法成员单位作用,以“微检平武”为载体,平武县党风廉政建设暨预防警示教育基地(2016.10-2018.2期间)、院二楼宣传栏等普法阵地建设,多方位多渠道宣传法律,通过参加“巡回法庭”出庭支持公诉活动、“12.4宪法宣传日”、“禁毒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一系列活动,广泛宣传“七五”普法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普法和法治氛围;在做好日常法治宣传的同时,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着重跟踪其心理动态,宣传国家法律政策,及时了解生活与工作的难处,帮助其尽快回归社会。促进检力下沉,面向基层开展普法宣传。将提高群众法制意识作为重点,利用下乡扶贫、亲情走访、党员活动日等契机,深入村镇开展综治、涉农、信访、公益诉讼、扫黑除恶等普法宣传,通过开展入户、集中法治宣传发放各种法治宣传资料和物品、开展法律讲座和法律咨询,广泛宣传物权、土地、刑事、婚姻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关注重点人群,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对未成年人、刑事被害人等群众重点关注。积极开展“防止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携手关爱,共护明天”等检察开放日活动,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定期对各个学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2016年至今,我院共组织法制教育专题讲座30余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     余册,受到广大群众和师生的一致好评。同时针对未成年人生理、心理上的特点,在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严格掌握批捕起诉条件,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完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全方位拓展司法救助案源,在物质资金救助的基础上为被救助人争取在医疗、教育、残补社保等方面的照顾和帮助。巩固传统法制宣传阵地,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大众传媒的优势作用,扩大法制宣传的声势和影响,制作法治宣传微视频3部:《检察官的巧遇》、《平检法治宣传片》、《熊猫未士》;运用“两微一端”、检察门户网站等新媒体手段开辟法制宣传新阵地,完善互联网宣传平台,增强法治宣传的生动性、互动性和时效性,提升法制宣传效果。“七五”普法开展以来,共发表外网稿件90余篇,“两微一端”信息 97条。

    二、特色亮点

近年来,我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稀少,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自护教育是我院未检部门的重点工作,多次开展送法进校活动。自2017年3月始,绵阳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3年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要求实现三年全域覆盖。我院党组高度重视,为使巡讲活动达到较好的社会效果,专门打造了富有平武地方特色的未检品牌—“熊猫未士”未检团队。该名称根据平武县本地特色而命名。平武县境内生态资源丰富,野生大熊猫335只,数量位居世界第一,享有“天下大熊猫第一县”之美誉,未检团队取熊猫之名具有平武特色;其次,熊猫因稀有被称为“国宝”,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也是祖国的“国宝”,名称中的“熊猫”又寓意未成年人;“未士”二字则代表着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检察队伍。此外,我院还为该团队设计了独有的形象标识。标识由一支盾牌和两只大熊猫组成,盾牌上方是“平武未检”四字(平武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缩写),盾牌寓意检察院的司法保护,熊猫一女一男,名叫平平和小武,取“平武”之名,寓意未成年人。目前,我院以“熊猫未士”的名义开展了多次“法治进校园”活动,吸引了学生的眼球,增强了法治教育课的趣味性,寓教于乐,得到了学生、家长及老师的好评。2017年9月,我院与平通镇中心小学签订了“检校共建”合作协议,发挥检察院干警在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教育方面的优势,按计划到学校为师生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尤其重视少数民族留守儿童。先后在水晶中学、平通中学、平武职业高级中学、北山小学、涪江小学等中小学设立兼职法治副校长,通过开展法治进校园、进村社、农民夜校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让该镇的百姓关注、保护未成年人。“检校共建”协议的达成,旨在通过加强与学习的协作,共建共赢,切实增强在校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提高师生法律意识,让学校真正成为“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三、存在的问题

    七五普法以来,我院在普法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我们也能清醒地看到还存在着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做得还不够好,主要表现在学习时间不够,学习内容不精,学习领悟不深,读书笔记记录不详细。二是“熊猫卫士”未检团队、检察官法律服务团队等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等场所还不够经常化。三是普法资料的归档工作还不够完善,需进一步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院将继续做好普法工作,首先是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同时加大对本院干警进行法律法规教育,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其次是大力开展“熊猫卫士”未检团队、检察官法律服务团队等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等场所活动,最后要加大对各部门人员对普法资料的归档工作的培训力度,为顺利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我院将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养,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