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平武县人民检察院拟采用集体决策方式选择开户银行,欢迎平武县辖区内符合要求的银行报名参加。现公告如下:
一、开设账户:平武县人民检察院涉案款账户
二、评选范围:平武县行政辖区内有营业网点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三、评选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参与银行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择优确定1家开户银行。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及资料提交时间
2022年6月7日起至2020年6月10日,逾期报名、提交资料的,将不予受理。
(二)报名及提交资料地点:平武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三)资料提交内容
参选银行应当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
2.《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基本情况表;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重大违规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书面承诺;
6.上年度在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综合评价等级为B级及以上,提供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综合评价证明复印件;
7.参选银行2021年度财务报告相关数据(银行净资产总额、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
8.银行专属金融服务方案。
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都要加盖公章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16-5390853
五、参与银行资质要求
(一)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
(二)上年度在人民银行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
(三)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违约事件。
六、评选及结果
(一)本项目评委对参选银行进行综合评分。
(二)评分结果报我院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