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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2018-07-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上半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狠抓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检察改革,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一、立足检察职能职责,积极服从服务大局

(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做好检察环节风险防范和化解,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建立了律师等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机制,规范建设派驻乡镇检察室,运用视频远程接访等现代科技手段,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院控申接待室荣获全省文明接待室称号。上半年,共接待并妥善处理群众申诉、信访16件次。全面执行检察官议案释法制度,加强法治宣传和疏导,依法妥善的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防范和化解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在今年办理的一起集资诈骗案中,我院办案检察官一方面积极追赃挽损,一方面逐一向被害群众释法说理,疏导被害群众合理诉求,成功防范和处置了本案中的不稳定因素。积极参与全县性的重大矛盾纠纷防控和化解,先后参与了南坝安全事故、白马、县林产公司等多起群体性事件处置,为 “畅通活力幸福美丽平武” 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二)主动服务脱贫攻坚工作。科学制定脱贫攻坚工作计划,调整优化精干力量开展驻村结对帮扶工作,派出3个帮扶小组,抽派25名干警,帮扶贫困户65户。多方筹措资金、联系项目加强联系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目前完成通社道路建设10余公里,桥梁建设2座;鼓励和扶持群众开展猕猴桃种植,发展中蜂、家禽养殖,助力群众脱贫致富。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强化对扶贫资金的动态检察监督,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严肃惩治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司法救助1件1人,将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在检察司法办案工作中体现人文关怀。

(三)主动服务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切实开展 “守护绿川”行动,严厉打击危害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上半年共受理审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2件20人,其中滥伐林木案6件10人,盗伐林木案3件3人,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1件1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案1件2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件4人。2018年5月,我院与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对平武县内的花鸟文玩市场、饭店、酒楼、农家乐、雪宝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了实地巡查,全面摸排涉林违法犯罪案件线索,行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8年6月,推动市人民检察院在我县王朗、雪宝顶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分别挂牌成立检察联络处,全面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护航“四个平武”建设

(一)认真履行刑事检察职责。依法严把批捕关、起诉关,严厉打击各种社会治安和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上半年共受理案件67件98人,案件量同比下降14%。其中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0件20人,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9件1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4件77人,审结40件52人,依法提起公诉38件50人。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重点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枪涉爆严重刑事案件11件11人。如受理审查起诉公安机关侦查的刘某某贩卖毒品一案,该案涉案毒品数量大,情节严重,若毒品流入社会对社会危害极大,受理后严格审查证据材料,及时引导侦查机关补强证据,最终被告人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二)落实宽缓刑事政策。在坚持严格公正执法的前提下,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努力化解矛盾,增加和谐因素。对无社会危险性的依法不批准逮捕1件7人,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起诉1件1人。继续推行“轻刑快办”机制通道,对轻微刑事犯罪快捕快诉。践行保护性司法,大力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落实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件1人。同时,组建“熊猫未士”未检团队,全方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以预防校园暴力、防范性侵犯、震后十年地震应急演练和灾区的生态恢复为主题开展法治进校园4次,宣讲对象2000余人次。

(三)积极投身社会综合治理。严格控申值班值守制度,落实检察长、副检察长轮流接访。坚持控申部门负责人每案接访制,确保受理的每一个信访事项能及时准确的移送相关部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好了重点时段和重大节假日期间信访接待工作,并开展涉检涉法突出问题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同时,积极组织开展“4.5”国家安全日法制宣传等活动,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扩大检察工作影响。组建了“检察官法制宣讲团”,安排各科室业务骨干定期到村社开展法律法规和涉农政策宣讲,倾听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同时,结合构建县法律服务诊所(三级平台建设)组建检察法律咨询团队,提供个案法律支撑。

三、全力聚焦主责主业,构建检察监督新格局

(一)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强化对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件1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2次。注重发挥公诉环节检察监督作用,细把证据关,逐渐从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延伸。如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的11起涉枪涉爆案件中,分析发现其中7件案件均为公安机关在网络巡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于网络购买枪支零部件进行改装。但因证据收集不足,导致罪名适用错误,重罪轻判。针对此情况,我院启动类案监督机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专题研讨,指导公安机关证据收集,所办7起案件均已非法制造枪支罪提起公诉并经法院判决生效。

(二)推进刑事执行监督工作。规范驻所检察工作,坚持在押人员检察谈话、随机调阅视频监控录像等制度,常态化开展看守所在押人员谈话,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完善与县法院的信息通报制度,畅通案件信息获取渠道。持续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及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书面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2人次。启动了社区矫正巡回专项检察工作,上半年已对大桥、旧堡等乡镇进行了实地巡查。

(三)突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切实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专项活动,共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围绕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和食药领域安全,分别与县环保局、食药工质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目前正在探索建立“融合司法”模式的有益尝试。全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已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件,摸排案件线索1件。我们积极探索监督新模式、创新监督方法,不断延伸监督视角。上半年,通过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跟进监督县住建局追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一案,成功为国家追回260余万元。同时,联合县政府法制办出台规定,建立行政执法法制监督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执法监督合力,促进依法行政。

四、全面从严治检,建设新时代检察队伍

(一)坚持政治建设不放松。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为抓手,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宪法、党章的学习贯彻。推动党支部建设完善教育机制,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完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推动党建与业务、队建融合发展。开设“廉政课堂”、支部廉政生活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读书倡廉等活动,引导检察干警树立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坚持抓好业务能力培养。把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积极开展“大学法”活动,增强工作本领。加强法学会建设,将法学会工作与“三大活动”相结合,法学会成员人均一片调研文章,围绕中心工作提供智力支撑。加强“三类人员”培训,完成全员参与高检院的“互联网+检察教育培训”模式,积极推进网络培训工作。开展自己培训,班子成员和检察人员自己授课的“平武检察讲堂”培训提高实用技能。上半年,我院班子成员全员参加了省市县三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各项业务培训26人次,提高了检察人员能力水平。

(三)坚持狠抓队伍廉政建设。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政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理条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系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坚持从严治检不松懈。建立干部任前、岗前谈话、廉政约谈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范干警的“生活圈”和“社交圈”,将作风建设延伸至八小时以外。常态化开展检务督查,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有力促进办案作风的好转。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回顾上半年工作,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还不够充分,法律监督工作的力度、成效与维护司法公正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检察宣传不够有力,社会影响力还不明显;三是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和教育管理力度仍需不断提升。

六、2018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院将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院的工作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为重点,持续推进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提升检察公信力。重点将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加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积极推进诉讼监督向主动监督、全程监督转变,努力维护执法、司法的公平公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严把罪与非罪界限,严防冤假错案发生。突出抓好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积极探索完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完善未成年人检察监督。

(二)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推进各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地,要把深入推进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作为司法改革的重中之重,着力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切实把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去,使进入员额内的检察官真正担负起办案责任,提高办案质量。建立健全与监察委的协调衔接机制。

(三)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抓好科学理论武装。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完善政治轮训制度。以提升理论素养,强化办案能力为目标,继续发挥“平武检察讲堂”和青年检察官雷锋服务队的平台作用,进一步提高干警的讲读说写综合能力。持续加大全面从严治检的力度,更加注重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强化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把握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法违纪干警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处理。持续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司法办案突出问题。

(四)推进检察科技化建设。加快完成我院UPS供电系统、安全保密监控系统的改造升级,为下一步引进和推进各类检察科技化建设打好坚实的基础。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开展大数据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智能出庭系统和“三远一网”及智能办案区的建设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