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十大行动”为抓手,在实干中创新、在创新中突破,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进、整体向好,为平安平武建设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主动服务中心大局,营造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环境
统筹发展和安全,奋力推进平安平武、法治平武建设,以高质效履职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助力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4件42人,批准逮捕13件19人,不批准逮捕11件2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33件223人,提起公诉109件158人,不起诉18件19人。助力更高水平平安平武建设,严厉打击危害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的刑事犯罪,起诉危害公共安全案件45件55人,起诉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犯罪8件10人,起诉盗窃、电信网络诈骗等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犯罪27件40人。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探索社会基层治理新模式,运用“不起诉+”机制办理相关案件11件11人。
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深化“检察官结对服务联络”机制,11名检察官包联21家民营企业,开展集中走访企业活动30余次,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法治需求,从多方面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及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犯罪,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7件15人。开展涉企行政处罚案件检察监督,办理涉企行政违法监督案件3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
助力营造高品质生态环境。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理念。依法承担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大格局中肩负的职责使命,织密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保护网,办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件,追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4万余元。督促相关部门清理河道岸线建筑垃圾3万余方,安装防护栏、监控等防治设施19处,新建容量3万方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深化跨区域检察协作,联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九寨沟县检察院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和涪江上游人文生态环境保护巡护活动2次,加强青藏高原、涪江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人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办理的3起督促整治建筑废弃物污染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服务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优秀案例。
二、站稳为民检察立场,依法保障和维护民生民利
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扎实开展 “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运用法治力量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
用心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织密食品安全“防护网”,与相关职能部门合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立案办理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件,督促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对在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中违规使用“生鲜灯”问题进行整治。拧紧生产生活“安全阀”,开展废旧(再生资源)回收消防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对县域内13个乡镇30余家经营主体进行实地走访调查,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进行专项治理。
用理定纷止争为民解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百村千人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院领导接待群众来访13人次,下沉干部24人次到4个乡镇的8个村社,排查案件12件,排查矛盾纠纷13件,帮助指导就地化解矛盾10件,稳控3件,开展普法宣传和释法说理21次,真正做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症结难题解决在前端。全面坚持公开听证“应听尽听”,把依法办理、领导包案、释案说理、化解矛盾、第三方评判、群众见证融为一体,组织开展听证25次,努力做到事心双解。做深做实“案后文章”,撑起司法救助“暖心伞”,健全“检察+”多元救助机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件,发放救助金21万元(含与其他政法单位联合救助金额)。
用爱呵护未成年人成长。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持续擦亮“熊猫未士·闪闪红星”未检品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红色成长。坚持“零容忍”,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2件,对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在“一站式”办案场所进行询问、身体检查、心理疏导,最大程度减少二次伤害。深化宣传教育,依托“红润熊猫·法护成长”法治宣讲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4场,与学校举行座谈交流会2次,受教育师生达2000余人次。针对在办理吴某职务侵占案件中发现的学校食堂采购管理方面的漏洞,向学校制发检察建议1份,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对案件中发现的宾(旅)馆行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份,上牢未成年人入住的“安全锁”。
三、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进检察工作法治化
坚持以“三个善于”引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检察。持续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会商研判等制度规范,推动监督关口前移,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9份。深化监管场所“派驻+巡回”检察,督促整改刑事执行监管活动违法问题3个,对乡镇社区矫正机构全覆盖进行检察监督,发现问题8个,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
强化民事检察。坚持精准监督理念,深化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办理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3件。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3份,成功促成9件执行监督案件以和解结案。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力度,依法支持弱势群体起诉17件,帮助17名农民工追回工资差额和经济补偿金共计金额40424元。探索建立民事检察监督告知制度,制作《民事检察制度告知书》,提升民事检察知晓度。
强化行政检察。深化府检联动、法检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探索构建“依法行政+司法审判+检察监督”社会治理新模式,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成功化解行政争议7件。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参与监督重大行政执法检查3次,提出行政违法检察建议10件。细化“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流程、移送标准,对应受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提出检察意见11件。办理的1起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案例。
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充分发挥公益保护主力军作用,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3件,其中,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起诉3件,制发检察建议17件。强化红色资源保护,及时对红色文物附属设施和主体建筑存在的隐患问题进行养护修缮。紧盯国有财产保护,开展违规领取“高龄津贴”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主管部门追缴高龄津贴资金18050元。深化协作配合,推动构建公益保护大格局,继续推进落实“河湖长、林长、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合相关部门新建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教育基地2处,开展法治宣传4次,巡山巡河34次,向主管部门移送生态环境行政违法线索9件,追索行政处罚金20余万元,建议整改问题8个。
强化数字检察赋能。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对“数字检察”工作的相关部署,发挥数字革命驱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的重要引擎和关键变量作用,构建、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6个,发现线索20余件、成案5件。3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在全市检察机关数字检察“金点子”创意竞赛和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获奖。
四、提高队伍能力素质,营造良好人文与司法环境
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一体加强政治、业务、纪律作风和检察工作能力建设,努力锻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铁军。
坚持政治兴检引领发展。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建工作季度专题会、机关夜校集中学习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1次。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动向市检察院和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0次。组织全院干警在“两弹一星”干部学院开展政治轮训2期。持续抓好市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党组政治督察工作组政治督察、十四届县委第六轮巡察联动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融合运用整改成果,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坚持人才强检提升素能。在抓实思想政治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业务建设。落实检委会集体学习制度,开展案件讲评活动,持续更新司法理念、提升履职能力。以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为素材,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3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知名期刊发表理论文章1篇,撰写的《<刑法修正案(十二)>中民营企业背信类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一文,在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学术研讨会”论文征集活动中获评一等奖。一批业务骨干被评为全市优秀公诉人和业务能手、标兵。1名干警入选省检察院检察人才库。
坚持从严治检肃风正纪。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结合全市检察机关 “严作风、树新风、根治‘宽松软’”专项活动,细化理论学习、警示教育、实地践学工作重点,纵深推进检察队伍教育管理监督,重点加强干警日常行为规范监督管理。强化责任担当,坚决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三个规定”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记录报告有关事项39件。
坚持内外监督双管齐下。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2次,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持续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精心办理代表、委员建议和提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办案、调研座谈、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80余人次,诚恳听取意见,真诚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一年以来,县检察院明方向、细部署、重落实,坚持求真务实、担当实干,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工作得以巩固、深化、提升,在推进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过程中结出了累累硕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2起案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例,司法警察大队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能动规范履职品牌警队,短视频《前方高萌!欢迎来到“伞护”下的熊mer家园》荣获全国检察新媒体原创作品四十佳,原创主题歌曲MV《持灯人——守这河山》荣获“看得见的正义”2024年优秀检察视觉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卓越作品奖。成绩的取得和工作的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支持信任。在此,我谨代表平武县人民检察院向您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与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相比,检察服务保障的举措仍需细化,提高找准切入点、着力点能力。二是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仍然存在,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素能仍需提升,运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推动社会治理还需持续发力。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下大力气破难题、补短板。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我们的总体思路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一体贯彻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落实到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中去,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努力为成渝地区生态产业强县建设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平武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始终不渝筑牢政治忠诚。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实施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计划,持续完善政治建设引领业务工作机制,引导检察人员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履职、监督办案全过程。
二是勇于担当服务改革发展。紧紧围绕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各项部署,立足检察职能,聚焦“进一步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平武新篇章”,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力服务纵深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持续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促进补齐社会治理漏洞,助力构建高品质宜居宜业宜游环境。
三是聚焦办案强化法律监督。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一体推进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努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扎实做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推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四是从严治检建设过硬队伍。坚持把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贯穿检察履职和队伍建设全过程,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坚持把检察工作素能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来抓,搭建更多晒绩比学、亮相争先的平台,强化全员政治轮训、专业人才培养和典型案例培育工作。更加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梦虽遥,追则能达;愿虽艰,持则可圆。新起点新征程,我们有决心、更有信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议和要求,以“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紧迫感,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敢作善为、忠诚履职,努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平武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1.十大行动:是指绵阳检察机关2024年法律监督质效年十大行动(活动),分别为集中性纪律教育、“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助推城乡融合发展护卫行动、“熊猫未士”未检品牌提质增效行动、“绵州·吾为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品牌提升行动、能力素质提升行动、“五强”基层院建设推进行动、“战狼团队”文化建设行动。
2.不起诉+:平武县检察院创新刑事检察办案机制,构建“不起诉+行政检察监督+区域协作+社会共治”的社会治理创新模式。
3.支持起诉:是指检察机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对于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4.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和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是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
5.三个善于:是最高检面向全国检察机关提出的工作要求,指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要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办案。
6.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7.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是指最高检在作出取消一切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这一重大决策背景下,同时围绕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出一体抓好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让检察工作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一体抓好“三个管理”,有利于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广大检察人员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到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履职办案的本职本源、高质效办案的价值追求上。